《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三方交易关系中,不能三流一致,有资金回流的现象,税务机关往往据此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立,而不具体考虑不一致的原因,从而造成很多税务案件的错判。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即不存在真实货物往来,如果有真实交易即不能认定为虚开。此外,骗取出口退税是以是否真实出口贸易为判断依据,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互独立,不能混为一谈,相互牵扯。...
多纳税人在自己不知道清楚真实交易和虚开的定义的情况下,就草率甚至想当然的对真实交易和虚开作出陈述(这种陈述实际上已经属于定性范围)并予以签名,这样的后果可能是无辜躺枪;最起码,你应当先知道什么是真实交易,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果自己不知道而办案人员非要让自己回答,可以直接告诉办案人员,让自己根据什么标准来回答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以及真实交易在谁与谁之间。...
上海铁路公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旅客携带了几百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些已经开出。顺此线索,上海市税警部门联合在百余天内摧毁一个大型虚开发票网络,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12.1万份、虚开金额77.4亿元、增值税税额3.3亿元。...
现在很多咨询公司,打着税务筹划的名义,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所谓的方案大多涉嫌虚开。毫无专业能力的体现。税收洼地用好了是节税捷径,用不好是万丈深渊,涉嫌虚开的刑事风险。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