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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陷“偷税门”:国税地税齐发声

信息来源:凤凰网财经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18-06-04 13:48:29  

2010年戛纳电影节,范冰冰凭一袭龙袍一鸣惊人,开启风风火火“毯星”之路。多年来,纵使王思聪多次微博嘲讽,范冰冰均泰然处之,一面捧影后奖杯一面晒恩爱“我们”。混迹江湖多年,面对摆脱不掉的演技质疑和绯闻缠身,依然以“范爷”之势大方领取“国家精神造就者奖”。

然而这一次,崔永元微博连击“实名举报”范冰冰偷漏税,舆论一边倒似的力挺小崔“实话实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发声要求彻查。

范冰冰“滑铁卢”了吗?

被爆偷漏税

近日,崔永元微博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潜规则引发舆论热议。6月3日,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你不用演,你是真烂。”5月28日11:08,崔永元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上文。合同截图中显示,范冰冰可获得1000万元片酬和不符合常理的条件,包括:范冰冰有权修改剧本且拒绝不满意的造型等。5月29日11:02,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截至目前,两条微博分别获得8万、27万网友点赞。

范冰冰工作室5月29日13:53微博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并置顶,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并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相关媒体及网络用户未经求证、核实便宣称范冰冰女士采用“大小合同”的形式进行签约,并散播所谓“范冰冰拍摄4天片酬6000万谣言的行为”涉嫌诽谤。

对此,崔永元回应称,自己没有保护合同秘密的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2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崔永元还截图《刑法》条文,明示事件走向预期——将最后由法律定调。

事件发酵以来,大量粉丝通过微博留言表达自己的立场。在范冰冰工作室的声明微博下,有网友称“水军太多了!如果你支持崔永元,就点赞这条评论。”此留言目前获赞已近12万。另一位网友在崔永元微博下表示,“科研人员收入若这么高,芯片制造早研发出来了。”此评论获赞2万。同时,也有网友为范冰冰辩护称:有问题去抨击整个娱乐圈......片酬是你情我愿的事,制片方也不傻,能出这个片酬说明范冰冰有这个价值。

凤凰网财经搜索发现,5月24日12:04,崔永元即发布微博称,“一个真敢发,一个真敢领”,配图标题为“范冰冰获国家精神造就者奖,你现在终于知道国家精神是什么了吧”。如崔永元自己称,其也在微博发文“挤兑”冯小刚、刘震云等人“有的吃肉,有的喝汤”。

5小时前,崔永元又发微博称,“终于明白你们为啥不还嘴,原以为是反思喝闷酒。实际上是怕股票跌,还真把股票当爹。”

国税地税齐发声!律师这样说

6月3日消息,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对此,有税务律师认为,公众的情绪激动,本质上是对收入分配与税负公平失衡的不满。从税总回应看,主要是核查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是否存在偷税。这些都需要核查清楚后才有定论。但是否会扩大到对工作室征税方式的审核及影响,还有待观察。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向凤凰网财经表示,对于演员薪酬,国家并无上限规定。鉴于行业内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屡禁不止,在《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对演员薪酬标准有明确要求,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70%。如果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张新年表示,收入600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近270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1900万元。而如果按照1000万元计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450万元;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300万元万元。

“如阴阳合同事件属实,范冰冰涉嫌逃税罪,且适用数额巨大的情形。”张新年称,如果“阴阳合同”属实,也有可能涉嫌洗钱。

张新年也指出,崔永元在微博上发表的内容不构成侵权。

对于崔永元评价范冰冰的片子拍得很烂,张新年表示,主观言论并不必然代表客观真实,观众可以评价范冰冰的片子拍得好,当然也有权利评价其片子拍得烂,如果对事实本身没有歪曲陈述,而是对事实发表个人主观评价,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诽谤。

对于崔永元公布了“一大一小双合同”与“授权委托书”,张新年表示,崔永元不是合同双方,对合同无保密义务,另外范冰冰作为公众人物,公民可以对其依法监督,其天价片酬是否涉及逃税甚至洗钱,崔永元基于合理怀疑,出具相关证据材料,对范冰冰不构成侵权。

   律师:崔永元属于公民举报

针对崔永元爆范冰冰偷漏税事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张凌霄律师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本件事情中,崔永元的行为应该是属于公民举报。”

张凌霄表示,崔永元举报的是涉嫌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是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只要他所举报的属实,那他就是没有任何责任的。但是如果不是事实,那他这种行为就有可能造成这个侵权。

“范冰冰工作室的几个回应都是不正确的。”声明称崔永元公开涉密合约、构成名誉侵权。首先,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是说明星的非法权益也受保护。涉密合约只约束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崔永元没有保密的义务。其次,崔永元是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国家税务局关将要首先来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实,首先要去给他下达追缴税款通知单。“如果个人偷逃税款额度超过应纳税所得的10%,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演员薪酬是否合理应通过市场来判断。张凌霄认为,“对于演员的薪酬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标准,因为这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也不应该制定上限。因为那样等于干涉了市场经济行为。演员片酬是否合理,应该通过市场来判断。国家可以通过协调税收、纳税等他们的机制来进行规制。”张凌霄坦言,明星、演员瞒报实际收入来偷逃税款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针对科研人员的薪酬与关注度远远不及明星的问题,张凌霄表示,明星、演员报酬属于这种商业经营的范畴,科研人员的这种收入往往是取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财政支出。从法律法规、社会角度来讲,“应该提高科研人员的报酬,使这个社会能够生成一种崇尚科研、崇尚技术的氛围。”

“这种不同的范畴之内需要国家的正确引导、国家依法征税,通过税收杠杆儿平衡来使两者逐渐接近。”张凌霄分析称。

“范爷”资本帝国背后的男人

据天眼查,范冰冰控股参股及与其相关的公司共有13家,其中有5家公司的法人是范冰冰本人,分别是2013年成立的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2014年成立的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2015年成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6年成立的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2017年成立的北京美丽宫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而在以范冰冰为法人的这5家机构中,最为显眼的当属这家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市值达66亿元的上市公司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德影视”)。

唐德影视主要从事电视剧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据2017年年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94.87%为电视剧业务。据唐德影视2018年一季报,实现营收1.86亿元,同比上涨99.7%;预计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上涨40.96%。

而唐德影视的实控人吴宏亮作为身家上亿的影视公司老板,为人却相当低调。

1993年6月,吴宏亮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制片专业。曾任北京电影制片厂制片经理、北京横店北影影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视节目制作中心主任助理、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3年,中影参与制作了电影版《玉观音》,吴宏亮为该片监制。谢霆锋和赵薇则是《玉观音》的男女主角。2006年9 月29 日,吴宏亮和刘朝晨、赵健(赵薇的亲哥哥)联合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东阳唐德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唐德影视前身)。

此后,吴宏亮便开始了与范冰冰的频繁交集。据报道,吴宏亮对范冰冰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为范冰冰砸钱拍了好几部大女主的戏,二是带着范冰冰进入了资本市场。

2007年,范冰冰工作室成立之后,接连拍摄了由本人担任女主的《胭脂雪》、《金大班》、《武媚娘传奇》等影视作品,均由吴宏亮的唐德影视进行投资。事实上,唐德影视分别与赵薇和范冰冰在2011年签订了4年的演艺经纪代理协议。而仔细观看这份协议,范冰冰与赵薇的不同之处在于,在电视剧独家代理方面,范冰冰参与的电视剧必须由唐德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而在电影非独家代理方面,唐德或其关联方每年可自行投资一部由范冰冰主演的电影且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由此可看出,范冰冰与唐德的绑定较之赵薇更为深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样在4年时间里,范冰冰参与了三部大女主剧而赵薇在2011~2015年仅参演了一部《虎妈猫爸》,并且没有参演到唐德影视投拍的任何电视剧中。

正是借由《武媚娘》在2014年底的大热,唐德影视于2015年年初A股上市,而赵薇、范冰冰作为公司的股东,两人一同亮相唐德影视敲钟现场,造就了“小燕子”和“金锁”时隔多年后的再度同框,登上了彼时财经和娱乐新闻两大头条。

据悉,范冰冰当时用296.7万元购买的唐德影视128.99万股,暴涨至2.3亿元,赚了近80倍。

截至发稿,唐德影视股价为16.5元,较2018年3月12日的23.05元,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降幅达28%,而此轮股票的下跌与3月16日唐德影视的一则公告不无关系。

唐德影视上市之初,吴宏亮、赵健、赵薇、范冰冰等股东承诺,从2015年2月起36个月内所持唐德影视股票处于限售状态。根据唐德影视3月16日的公告,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为3月20日。经过限售股份解除,实际可上市流通的唐德影视股份占总股本10.89%,其中范冰冰、赵薇、张丰毅所持的所有唐德影视股份都已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

这意味着,明星股东们很有可能在限售解禁后开启抛售套现模式,造成一定程度的了市场恐慌。

而彼时唐德影视上市之初,范冰冰顺势开启了与吴宏亮在资本市场上的合作。2015年,范冰冰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唐德出资1470 万元,爱美神出资1530万元,共同于2016年3月成立合资公司无锡唐德文化有限公司,其中唐德占股49%,爱美神公司占股51%,范冰冰为该公司实控人。该公司主营业务同浙江唐德基本一致,均为影视制作、发行等。

据悉,范冰冰接下来即将上映的新剧《赢天下》依然是唐德影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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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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