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呈现出“真实货物出口”与“虚假单证流转”相交织的“真假混同”新态势,给司法认定和刑事辩护带来了巨大挑战。传统辩护思路往往局限于形式审查,难以有效应对。本文以《刑法》第204条的“结果犯”属性为理论基石,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提出一种“定性、定量、主观”三位一体的实质辩护框架。文章主张,在定性上,应坚守国家税收是否遭受“净损失”的判断标准,将“骗回已缴税款”的行为与骗税罪做根本切割;在定量上,应坚持“实质扣除”原则,对证据链不完整的存疑部分适用“疑罪从无”;在主观上,应严格区分以“非法占...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注册成立辽宁桃园家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1852.72万元。2023年3月,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桃园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处理决定。2025年7月,主犯戴元军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4月25日,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
目前,我国生产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采用的是“免抵退税”方法,即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相应的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外汇人民币牌价和退税率是由国家发布的,这两个因素不存在风险,出口货物离岸价是出口企业自行申报的,而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数量×出口单价。出口退税风险除了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外,出口数量和出口单价真实性也是出口退税的风险点。...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最近与公安、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携手破获一起骗税案件。检查人员调查证实,涉案违法团伙通过虚开发票、“低值高报”虚假出口等手段,共骗取出口退税1468.43万元;采取“假自营真代理”方式违规获得退税970.65万元。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追回骗税款和违规退税款,相关产品销售视同内销依法征收增值税等处理决定。目前,余某、李某、温某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赤水汇达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达丰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以余建为实际控制人的赤水汇达丰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低值高报出口商品价格、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5465.09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2025年7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汇达丰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465.09万元,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025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