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源及预防

虚开的根源在于,受票方所能抵扣的税款,开票方往往不会足额缴纳。其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身不过充当代收代缴代垫付的角色,即代国家征收税款,然后足额交还给国家,代收的增值税税款叫做销项税额;代最终消费者暂时垫付税款,如果产品继续用于生产流通,则予以退税,予以退还的暂时垫付税款叫做进项税额。纳税结算的时候,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就是结算金额,即所谓的应纳税额。...

没有“虚开”目的不能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何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行为,是准确定罪的关键。当前,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该罪“虚开”行为是否要求有特定目的,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这既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更给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带来了错判的风险,实践中也已经出现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迥异的情况。 ...

最高院法官:如何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内,均要求有骗取税款的主观目的,如不具备该目的,则不能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虚开”行为,不能以该罪论处。...

下列行为或许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货物销售过程中,一般纳税人为夸大销售业绩,虚增货物的销售环节,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依法缴纳增值税并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规范化研究

《量刑指导意见》的制定与实施推动我国量刑逐渐向科学化、标准化和统一化方向发展。...

“其他个人”究竟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该条例和《实施办法》将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与治理

自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实行抵扣制度以来,税务机关持续优化信息化管理,始终保持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高压态势,保证了增值税制度的顺利运转,但是虚开行为始终如影随形。...

怎样判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既遂、未遂?

刑法分则是对犯罪行为的类型化,规定的是犯罪构成要件,这应无疑义。不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肯定不构成犯罪。...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事各方 不能一概以205条虚开犯罪论处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事各方不能一概以205条虚开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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