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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业务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免税核销的,适用什么税收政策?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木可  发布时间:2026-08-10 11:19:4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九、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

  (二)其他退(免)税、免税、征税规定

  .....

  10.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委托方应依据其支付的加工费补缴增值税,并按照规定补缴消费税。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日期:2026年6月12日

来源:税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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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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