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增值税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新规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相关业务,节约办税时间和成本,提高申报质量,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和提醒如下:
一、《新规程》的主要变化和重要意义
与以往相比,《新规程》新增加了各类发票、扣税凭证、备案资格、申报表主要栏次的比对等,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所有发票和扣税凭证,所有申报表栏次,覆盖内容更全面、比对规则更合理、操作流程更优化、比对提示更详细。《新规程》的实施,使不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更加准确,能够大幅降低申报错误率,提高申报质量,将对规范您的申报、开票、优惠政策适用以及财务核算,降低税法遵从风险等起到积极和重要作用。
二、请您及时了解《新规程》和申报操作方法
税务机关将通过现场讲解、办税服务厅公告、短信提醒、税务网站和微信微博推送等多种方式,向您宣传辅导《新规程》主要内容和申报操作方法,请您积极配合、认真学习。同时,我们将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适时发布相关问题解答和纳税申报注意事项,请您及时关注、查阅和学习。您学习和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予以认真解答。
三、请您及时处理异常申报
为妥善解决您可能遇到的比对异常问题,我们已经优化了申报系统,合理确定了“白名单”范围,制定了处理预案,建立了专人负责制和申报比对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当您申报时遇到比对不符的异常提示时请勿担忧,请您先根据系统提示核对申报数据录入是否准确,是否与财务数据、发票数据一致等,如核对无误仍显示比对异常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此外,5月份是《新规程》执行的首月,我们也希望您能尽可能的合理安排增值税申报时间,为可能出现的问题预留解决时间,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申报。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