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随着税收领域内全球合作的加速,这一话题也引起了足够的重视,OECD范本和各国的税收协定也逐步承认了合伙企业的协定地位,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铺平了道路。...
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目前,我国已经与102个国家签署了该税收协定,其中99个协定已经生效。此外,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也分别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一直是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领域的热门话题。一般来说,税收协定优先于国内税法,但为了防止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国内税法与税收协定的兼容性也日益受到关注。实践中,因未能正确处理国内税法与税收协定之间的关系,而使非居民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税务机关面临执法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实现国内法与协定的有序衔接呢?...
税收协定使用了大量的法律术语。它们有些与《企业所得税法》的用语相同,有些则不同。不过,相同的名词未必具有相同含义,而不同的名词其含义却未必不同。这种差异给条约和国内法的适用都带来了障碍,我们在学习和研究《企业所得税法》时,有必要对此予以警觉。...
在WTO反倾销协议明确规定,当终裁与初裁计算的征税额度不一致时,应遵循多退少不补原则,即当最终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应付的临时税或为担保目的而估算的金额,差额部分不得收取。如最终反倾销低于已付或应付的临时税或为担保目的而估算的金额时,差额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重新计算征税税额。如最终裁定为否定的,则在实施临时措施期间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应迅速予以退回,任何保函应迅速予以解除。...
反倾销税(Anti-dumpingDuties),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商请研究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实行反倾销措施商品征税问题的函》(署办函〔2003〕3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