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辩护

主播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千万“假研发”费用背后的骗享操作 ——揭秘西藏慧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根据《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相关规定,委托研发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方可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依据。而检查人员发现,西藏慧业据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另一个项目合同——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药学研发,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经查,西藏慧业对该项目涉及的1389.62万元支出,自行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时,该项目与其关联方企业之间存在“将外购技术合同作为委托研发进行核算”、“就同一研发项目双方重复申...

千万收入隐“云端” ——揭秘安徽星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安徽星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印网络”)骗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将本属于公司的营业收入拆分至空壳个体工商户,并以个人银行账户收款隐匿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税费优惠,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60.80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6.13万元...

税务部门再次曝光2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将系统施治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行业税收秩序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诚信纳税,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坚持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将在持续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系统施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促进网络主播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外贸企业“四自三不见”创汇不骗税行为,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外贸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不见出口商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允许或者放任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业务是骗取出口退税常用的手段...

我国严打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严重影响市场公平。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力度,对骗税虚开高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惩专业骗税虚开团伙。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四部门有关部署要求,严打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

欠税、偷税与逃税罪——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偷税与逃税均指向同一行为,只不过偷税属于行政法概念,逃税属于刑法概念。当一项税收违法行为程度轻微的时候,就构成偷税违法行为;程度严重的时候,就构成逃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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