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在规范税务处罚听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税务机关客观公正地行使处罚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时间存在听证范围不适当、回避程序不完善等缺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要求复议机关审查担保申请的理由无法律依据。以下判例也说明一点,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相应义务,才能切实实现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保护。...
在针对个人股权交易明细偏低进行纳税调整时,其中一种方式是基于企业净资产进行配比,但实质还是在考虑股权转让人的预期收益。正是转让人存在预期收益,其平价转让股份才属于明显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