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由于行政处罚属于可以直接起诉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对其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之日起起算,本案银海公司既然对税务行政处罚不服,又未能在复议阶段与海西蒙古稽查局达成其他合意,就不应当贸然撤销复议申请,一旦其撤销了复议申请,就超出了起诉期限,否则很难说服法官其不属于自身的可以扣除的法定期限。...
赖绍松律师提出律师代理意见,并和主管税务机关、复议机关多次沟通,最后补交欠税款及滞纳金1830万元,不予罚款,撤销原税务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足2000起,与每年我国数十万件税务稽查案件相比,简直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两个前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行政复议属于一种高效、专业、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资料邮寄过去后,你只需要将事实理由阐述透彻,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不懂,也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偏袒。笔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了的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均得到了支持,这和复议机关的高度专业性、中立性有很大的关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要求复议机关审查担保申请的理由无法律依据。以下判例也说明一点,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相应义务,才能切实实现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保护。...
在针对个人股权交易明细偏低进行纳税调整时,其中一种方式是基于企业净资产进行配比,但实质还是在考虑股权转让人的预期收益。正是转让人存在预期收益,其平价转让股份才属于明显偏低。...